安徽/铜陵-2026-04-28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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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蓝天招代【****】第***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铜陵市税务局)提供单位食堂食材供应,中标人需向铜陵市税务局机关一食堂(位于北京路***号市税务局院内)、机关二食堂(位于笠帽山路税务局稽查部门办公楼院内)、铜官区税务局食堂(位于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号)、郊区税务局食堂(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南段***号)、开发区税务局食堂(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皖森家私)共计*个食堂提供食材及对应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产品。采购内容按实际配送和服务状况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采购预算***万元/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年度预算有稳定保障,中标人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可与中标人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但续签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本合同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服务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委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地点为铜陵市北京西路***号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室。采用网上报名的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及接收电子招标文件的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信息服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
*、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纸质递交方式,投标人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须同步提供内容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完整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统一密封包装后一并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地 址: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中路***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京西路***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