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2026-04-28 00:00:00
婺源县紫阳镇坑口村大会场整体出租公告
为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婺源县紫阳镇坑口村大会场面向社会公开整体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房屋位于婺源县紫阳镇坑口村委会后侧,房屋产权归婺源县紫阳镇坑口村集体所有,无任何产权纠纷。房屋结构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对外出租,不拆分出租。*****;
二、租赁相关要求
*.*****;租赁用途: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剩余租金及保证金。
*.*****;租赁期限:租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租期三年以上要逐年递增租金,建议一次性招租时限不超过*年,如投资巨大如酒店等建议不超过**年)
*.*****;租金底价:年租金底价为第三方评估价格****元(要求租金尽量不能低于以前租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高于评估价),若仅有*人报名参与,则按底价直接成交;若*人及以上报名,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竞价规则: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以千元为单位递增叫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报名竞价保证金:报名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未成功竞得者,竞价结束后按规定无息全额退还;成功竞得者,保证金可直接抵扣首期租金。
三、装修及产权归属约定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提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相关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终止、解除后,房屋产权仍归向阳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添加的固定硬装(含墙体改造、地面铺贴、吊顶、固定门窗、水电固定铺设等不可移动附属设施)无偿归村集体所有,不得拆除、损毁;可移动软装(家具、家电、可拆卸装饰等)由承租方自行带走,逾期未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出租方处置。
四、房屋现状说明
本次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房屋如有渗漏、不隔热、老旧维修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及补偿责任。
五、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正常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需持竞价保证金打款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紫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报名。
*.*****;报名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电话:***********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婺源县紫阳镇人民政府
账号:******************
开户行:江西婺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备注:紫阳镇坑口村大会场竞价保证金
六、竞价安排
*.*****;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
*.*****;竞价地点:婺源县紫阳镇政府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承租方需在竞得后按要求及时签订租赁合同,按期足额缴纳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缴纳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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