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4-28 00:00:00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受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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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要求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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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年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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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本项目总预算价为***万元/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无效。 *、以上报价必须包含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保险费、设备、工具费、高温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给采购人,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项目人员。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以合同约定起止日期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结束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和重大纠纷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共计:排屋, *****.****;洋房, *****.****;车位,***个;电梯**部。物业费报价包含能耗费,包干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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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号二楼),供应商可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购买。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
九、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元,交付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或汇款形式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中,拒收现金。
帐户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
注:*、无论投标人以何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均需将相关证明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不认同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无效。
*、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费用*****元,第三方服务费****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单位: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咨询):戚微
联系电话(咨询):***********
联系人(质疑受理):韩峰
联系电话(质疑受理):***********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号
*、采购备案管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硕街道分中心
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