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04-28
浙江/湖州 招标采购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湖州-2026-04-28 00:00:00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受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要求

服务期

最高限价

*

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年

***万元/年

*

注:

*、本项目总预算价为***万元/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无效。

*、以上报价必须包含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保险费、设备、工具费、高温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给采购人,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项目人员。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以合同约定起止日期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结束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和重大纠纷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共计:排屋, *****.****;洋房,  *****.****;车位,***个;电梯**部。物业费报价包含能耗费,包干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日至****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号二楼),供应商可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购买。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时。

九、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交付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或汇款形式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中,拒收现金。

帐户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

注:*、无论投标人以何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均需将相关证明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不认同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无效。

*、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

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费用*****元,第三方服务费****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单位: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咨询):戚微

联系电话(咨询):***********

联系人(质疑受理):韩峰

联系电话(质疑受理):***********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

*、采购备案管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硕街道分中心

安吉县太和澜院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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