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2026-04-28 00:00:00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二养护院提质改造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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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二养护院提质改造项目于****年**月**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就《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二养护院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第*次答疑澄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内容不一致的,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第*次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作如下修改: 第*.*.*(*)条“其他主要人员”原文:
修改为: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答疑澄清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答疑澄清文件及附件,如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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