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修订《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2026-04-2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修订《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广东/广州-2026-04-28 00:00:00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修订《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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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修订《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元(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三)采购方式:内部比选。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二、服务内容

  以“绣花功夫、人民城市、文明城市、超大城市治理”四个维度为总牵引,聚焦广州市新时代“门前三包”责任制提质增效,通过政策评估、立法调研、立法论证以及对策研究,协助科学修订《通告》。

  (一)评估现状。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对《通告》的规范质量、运行状态及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明确现行制度的核心成效与主要不足,为后续修订夯实基础。

  (二)调研问题。在评估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梳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运行的痛点与堵点,总结创新经验;同时分析借鉴国内外城市“门前三包”工作的先进做法与发展趋势,厘清问题成因与可参照的改进路径,为广州提供有益参考。

  (三)论证方向。围绕广州市新时代“门前三包”责任制如何焕发新活力,针对评估与调研中发现的短板和弱项(如制度供给与时代发展脱节、责任主体意识薄弱、协同监管不足等),开展专题论证与咨询,就修订的核心方向与基本原则凝聚共识,为《通告》修订提供决策依据。

  (四)提出建议。基于前期评估、调研与论证结论,提出具体修订建议,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回应新业态需求,填补制度盲区;深化跨部门协同,打通监管壁垒;加快智慧化手段应用,赋能基层治理;聚焦薄弱区域,实施精准施策等。

  三、验收标准

  提交《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通告》(修订稿)各*份。

  四、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采购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生效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通告》(修订稿)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的**%

  七、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八、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将选取不少于*家供应商进行内部比选,中选供应商数量为*家。

  (二)有意向的单位请参照《综合评分规则》(附件*)提供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声明函》《参选承诺函》)、整体工作方案、比选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部比选申请文件》(附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号);联系人:张妮;联系电话:************

  (三)如未中标,不另行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不另行退还。

  (四)截止时间于********时(北京时间)。


  附件:

  附件*.综合评审规则.***

  附件*.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部比选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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