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供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6-04-28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供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安徽/芜湖-2026-04-28 00:00:00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供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供电项目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供电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区芜湖南路延伸段弋江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

段玉玲***********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原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赵参参

证书编号:豫****************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

质量承诺

响应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单位

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王文军

证书编号:赣****************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

质量承诺

响应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单位

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电工程施工;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陆彬彬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

质量承诺

响应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单位

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肥经开区********地块项目(星航南苑)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洪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负责人业绩

*、浙江中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见项目负责人业绩

*、厦门市华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万元,不满足招标要求。

*、芜湖龙翔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见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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