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房屋建筑]临安区康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区块原区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A3300000090001264001001]
2026-04-28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临安区][房屋建筑]临安区康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区块原区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A3300000090001264001001]
浙江/杭州-202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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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工程名称 临安区康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区块原区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 临安区康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区块原区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临安区康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区块原区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已经区发展和改革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银行贷款比例:**.**%项目业主为杭州临安区国瑞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临安区国瑞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安区康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区块原区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地点位于锦城街道横潭村戚家桥村***号,本次装修设计范围为*号楼、*号楼、*号楼室内改造工程:其中*号楼装修范围包括电梯厅、楼梯间、新增管井、护士站、办公室、茶水间、储藏室、设备机房、标准间与五人间,*号楼精装修设计面积:****平方米;*号楼装修范围包括门厅、老年用品超市、卫生间、保洁间、入院评估室、护理办公室、茶水间、包厢、餐厅、厨房、会议室、后勤办公室,*号楼精装修设计面积:****平方米;*号楼使用功能为门卫兼消控室,精装修面积:**平方米;*号楼外立面拆除改造;室外沥青道路、铺装道路、景观绿化及室外安装、消控室设备等工程。 ,建设地点:锦城街道横潭村戚家桥村***号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改造、精装修工程、室外沥青道路、铺装道路、景观绿化及室外安装、消控室设备、沉降观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约定范围内的工程为准。,其中,建筑面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 施工工期: *** 日历天。备注: /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含)及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业绩;【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多个证明材料存在不一致或无法证明的按③、②、①的顺序
*认定。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金额要求的可以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其中结算审核定案表必须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结算审核单位三方盖章)作为补充并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载明的金额为准。①②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缺一不可,①②③必须为同一项目。上述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项目属性、规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需为施工负责人)身份及姓名等,如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应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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