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4-28 00:00:00
电子投影沙盘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电子投影沙盘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在评审过程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审价事项均参照采购文件附件《军队物资、服务单一来源审价有关要求及资料清单》执行。
*.投标文件中除《开标一览表》《价格构成表》《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此条与特别提示第十条“投标文件除《价格文件》和《易损易耗件清单》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新疆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传真:无
地址:乌鲁木齐市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