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4-28 00:00:00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智慧工厂化养虾与社会研学实践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智慧工厂化养虾与社会研学实践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智慧工厂化养虾与社会研学实践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年*月**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代表*人; (*)评标专家*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设计*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家,名单如下: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润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家投标企业全部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润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年*月**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分别是*位招标人代表,以及*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润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润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下浮率:*.**% 设备购置下浮率:*.**% 工程设计(含预算编制)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成止),其中设计阶段**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与施工阶段合并实施、同步推进,合计***日历天(含设备定制采购、预算编制工期,预算编制需在施工设计图纸审定后**天内完成);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林顺波;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润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具有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施工员*人、质量检查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投标人已为基本管理班子人员购买了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下浮率:*.**% 设备购置下浮率:*.**% 工程设计(含预算编制)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成止),其中设计阶段**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与施工阶段合并实施、同步推进,合计***日历天(含设备定制采购、预算编制工期,预算编制需在施工设计图纸审定后**天内完成);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刘颖;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具有建筑施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施工员*人、质量检查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投标人已为基本管理班子人员购买了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下浮率:*.**% 设备购置下浮率:*.**% 工程设计(含预算编制)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成止),其中设计阶段**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与施工阶段合并实施、同步推进,合计***日历天(含设备定制采购、预算编制工期,预算编制需在施工设计图纸审定后**天内完成);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魏新华;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具有路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施工员*人、质量检查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投标人已为基本管理班子人员购买了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乐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招商中心**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畅五路人才大厦*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
招标人:惠州市乐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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