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28 00:00:00
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入围(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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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入围(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入围(成交)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安徽宇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屯溪路***号富广大厦****室
入围(成交)金额:**%
*、入围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倍思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夏路*号鸿翔科技园六号楼五楼***室
入围(成交)金额:**%
*、入围供应商名称:安徽汇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天长新村*号楼***室
入围(成交)金额:**%
(序号不分先后)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首次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双方满意,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不超过*次)。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平、王雷、张伦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一次性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超出质疑期不予受理。
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
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未提及事项,遵循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号
联系方式:陶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天舒
电 话:***********
十、附件
无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