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4-27 00:00:00
关于印发《三林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年修订版)》的通知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浦三府〔****〕**号 |
| 发布机构 | 三林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各相关部门,相关事业单位:
《三林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年修订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三林镇党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三林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林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巩固提升河道整治成果,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操作技术规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河道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镇管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水务〔****〕**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镇域内管辖河道(管控与非管控水体)综合管理养护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 考核工作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河道养护中标单位。
第五条 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日常监管、月度考核由三林镇河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 根据上级规定和管理发展的需要,河道办有权及时调整、完善综合养护考核办法。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相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七条 总体目标
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维护、水质保护、绿化养护、岸线管护、河面清护、河床修护等六个方面, 结合河道疏浚,全力实现“污水无直排、两岸无违建、水域无垃圾、河底无淤积、绿化无损毁、水质无恶化”的工作目标。
第八条 镇域内管辖河道(管控与非管控水体)目标
河道设施完好、确保运行安全,绿化养护质量不低于林带标准,水面每****㎡内漂浮物累计不超过* ㎡,河床断面无明显淤积,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面积率只增不减。
第九条 星级河道目标
河道设施完整完好,各类功能齐全,绿化养护质量不低于二级绿地标准,水面每*****㎡内漂浮物累计不超过* ㎡,河床断面无明显淤积,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面积率只增不减。
第三章 考核范围与依据
第十条 考核范围
(一)根据年度计划、招标书文件、合同所规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养护;
(二)经镇政府批准同意后,移交接管增补的相关设施量;
(三)镇政府指定的其他临时性应急工作。
第十一条 考核依据
(一)《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操作技术规程》(****);
(二)《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河道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号;
(四)《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镇管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水务〔****〕**号);
(五)河道管理养护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
(六)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的技术规范。
第四章 考核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 基础工作
(一)河道“一河一档”
以名录内招标河道(管控水体设施量)及名录外招标河道(非管控水体设施量和河道整治新增设施量)为依据,更新完善“一河一档”基础台账。结合浦东河道长效管理信息系统,三林镇河道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基础设施数据更新同步,设施量统计完整、清晰、真实。
(二)项目部设置
养护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天内建立现场独立项目部,并合理设置业务用房。项目部一般应配备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抢险物资仓库等用房;配有电脑、电话、打印机及相关的办公设施,组织结构、项目指挥图、岗位职责牌等资料上墙。同时确保项目部的使用安全和设施设备的完好,并承担使用期间的所有运行费用和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
(三)人员配备
养护中标单位应根据《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操作技术规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相关规定,结合养护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组建养护班组,明确班组长、技术员、巡视员及各类操作工;专业技术人员与普通工应搭配合理,人员选用严格把关,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其中:
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人员,且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具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职称技术人员:包括水利专业、市政专业、绿化专业中级及初级职称人员配置;
技术工人员:包括绿化中高级工,河道修防工、筑工(泥工)、木工、电工、油漆工、焊工、钢筋工、车船驾驶等人员配置,实行持证上岗;
普通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需求合理配置。
具体人员配置数量应不低于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或相关文件要求。
(四)设备配置
养护中标单位应根据《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操作技术规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相关规定,结合河道养护量情况配有适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巡视作业船只、车辆及机械设备,确保养护作业工作正常进行。其中:
养护船只:包括巡视船、维修作业船、保洁作业船等;
养护车辆:包括巡视车、载货车、专业垃圾清运车等;
其他设备:包括日常维修作业、应急需求、信息化建设等设备。
具体养护设备配置数量应不低于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或相关文件要求。
第十三条 部件管理
所谓部件是指河道管理养护设施,主要包括河道堤防、河道绿化、河道护栏、防汛通道、标牌标识、景观小品等设施养护,以及水域、陆域保洁等。
(一)河道巡查
巡查包括常规巡查、定期巡查和特别巡查。
常规巡查:镇级河道每周不少于*次,村级及村级以下河道每周不少于*次;
定期巡查:每年不少于*次,一般在汛前、汛期、汛后进行;
特别巡查:每年不少于*次,一般在暴雨、台风、洪水高潮位等自然灾害前后或遭受人为损坏情况后进行。
(二)河道监测
监测包括堤防护岸监测、水位及河床监测、水质监测。
堤防护岸监测频率表:
沉降与位移监测 |
渗水观测 |
位移、裂缝观测 |
一年一次 |
汛期遇高潮时 |
每周*次 |
水质监测频率表:
一般河道 |
星级河道 |
样板创建区域河道 |
一季度*次 |
每月*次 |
汛前汛中各*次 |
养护单位建立巡查与监测报告制度,设专人负责,采取水陆相结合的巡查方法,保证每条河道巡查全覆盖,并做到信息采集真实、详尽、准确;对于超出日常维修养护范畴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设施维护
河道设施维护包括:堤防护岸、防汛通道、河床、河道绿化、附属设施等。
*、堤防护岸
堤防护岸设施维护包括土堤维护,硬质护岸、柔性护坡及积水点闸门。
养护单位应定期巡查,保持设施完善,护岸表面平顺、无坑洼,无杂物堆积。出现局部缺损应加强监测、及时修复并上报管理部门。
*、防汛通道
防汛通道应安全通畅,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路基无塌陷。发生损害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修复,当损害严重时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河床
加强对河床的监测,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障碍物、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保证行洪排涝通畅。
*、河道绿化
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达到《河道绿化技术等级标准》《上海市河道水生生物管理维护手册》的基本要求。河道绿化日常养护内容包括:松土、除草,施肥,绿化修剪,病虫害防治,灌溉排水等。
(*)松土、除草
定期疏松土壤,清除杂草。松土不少于*年*次,除草不少于每季度*次。
(*)施肥
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和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肥。不少于*年*次。
(*)修剪
*)保持植物自然形态,严禁平截强修。
*)因地制宜处理好河道植物与周围环境的自然生态关系。
*)草坪修剪不少于*年*次,平地草坪高度控制在****以内,坡面草坪高度控制在****以内。草坪无空秃,无明显杂草,杂草的去除忌使用除草剂,应采取春季淹水和人工拔除的方法,维护水生动植物的生态平衡。
(*)病虫害防治
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发现虫灾,应采取相应措施,并报管理部门。对于常见的病、虫害治理,宜使用对环境无公害的药剂。
(*)灌概排水
*) 高温季节,适时抗旱浇水,梅雨季节适时开沟排涝。
*) 绿地内沟槽应定期切边、清淤,保证排水系统畅通。
(*)防汛防台
台风季汛期应对绿地内大型乔灌木进行加固,风灾后对倾斜的树木及时扶正、固定树身。
*、景观设施
河道景观设施包括亲水平台、广场、通道、景观雕塑、建筑小品、亭阁、座椅、景观灯等。养护单位应确保景观设施完好,对需要油漆的设施每年油漆不少于*次,设施损坏后按原标准修复。
*、景观添彩
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品种搭配合理、色彩丰富多样、高低层次分明、造型优美多型、养护效果良好。
*、河道护栏
河道护栏如发生变形、损坏、风化应及时修复,修复后应保持与原结构材质、色调一致。定期对护栏表面进行清洁,保持表面洁净。需要油漆的护栏应定期维护,每年不少于*次。
*、河道标牌标识
河道标牌标识齐全、规范、安全,如发生变形、损坏、锈蚀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修复后应保持与原结构材质、色调一致。定期巡查河道标牌标识,确保无乱涂改现象。需要油漆的应定期油漆,每年不少于*次。
*、排水设施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排水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疏通检查井、雨水进水口,并及时更换损坏井盖。穿堤挡洪排水管道、闸门机器启闭设备、排水挡潮拍门等设施应定期检修保养,不少于*年*次。转动部件每年汛期进行维修,汛后进行加油保养。
**、拦漂设施
河道拦漂设施不能影响通航。应定期对设施上的污物、水生植物等漂浮物进行清理。拦漂设施应经常进行养护、维修,保持设施完好。有松动、变形、缺档或断裂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四)河道保洁
*、水域保洁
水域指河道河口线之间的全部范围。水面及坡面应保持基本清洁,水面每****㎡内漂浮物面积累计不超过*㎡,坡面垃圾应及时清除。
依据管理需求对硬质护岸迎水面进行冲洗,保持墙面清洁。
拦漂设施拦截的漂浮物,应进行集中打捞。
作业船只应选用无溢油污染、噪音低的环保型船舶。船舶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完好。作业时需安全操作并做好防护措施。
*、陆域保洁
陆域是指河口线外侧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区域。陆域保洁对象包括堤防护岸、绿化、防汛通道及相关的附属设施等。
陆域应做到基本清洁、无废弃物、无垃圾。
陆域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应无明显无痕、乱贴、乱挂、无养殖禽畜现象等现象;河道标牌标识等附属设施应无明显污迹。废物箱保持完好、箱体清洁,周围地面应无抛洒、残留垃圾。
防汛通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保持整洁。
清扫的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严禁就地焚烧。
*、保洁频率
镇管河道 |
村级河道 |
其他水体 |
|
水域保洁 |
*天*次 |
*天*次 |
*天*次 |
陆域保洁 |
*天*次 |
*天*次 |
*天*次 |
(五)部件处置
*、主动发现件处置(养护单位)
主要是养护单位在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由养护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其中:
设施损坏情况一般:在**小时内完成修复;
设施损坏情况严重:在*天内完成修复,影响沿线构筑物或行人安全的,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设施损坏特别严重:根据抢修实施方案完成修复,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其他发现件处置
(*)管理单位
区、镇两级河道管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养护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问题大小对养护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及罚款。
(*)第三方
市、区两级第三方在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由养护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问题大小对养护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及罚款。
(*)河长
各级河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养护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问题大小对养护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及罚款。
(*)信访投诉(市民热线、网格工单)
接到信访投诉件后,责任单位应在*小时内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确认属性,其中市民热线应在**小时内回复当事人;反映问题属实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六)质量验收
部件处置后,养护人员应及时传输现场整改对比照片;处置质量由养护项目部负责复核,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 事件管理
所谓事件是指除部件以外,发生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问题,主要包括违法填河、违法施工、违法侵占、污染河道、非法捕捞等。
(一) 主动发现件处置(养护单位)
*、 养护单位依托巡查机制,应全面掌握河道范围动态,是各类河道违章、违法事件的第一发现人。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增违章搭建;养护区域范围无禽、畜棚舍搭建;无塑料棚、滚地龙等不规范设施侵占。一旦事件发生,应及时发现;第一时间进行现场阻止、查明情况,并立即报告管理部门。
*、 原有违建实行有效监管,所有违章类事件经管理部门确认后,按照管理部门要求,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置,并逐步清理取缔,处置结果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二) 其他发现件处置
除养护单位外,由其他单位发现的事件问题,经确认确实是养护单位未发现或发现在后的,一律纳入河道养护月度考核工作中,根据问题大小进行扣分。
第十五条 河道疏浚
为有效推进河道疏浚工作,巩固提升河道整治成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河道疏浚工作纳入河道综合养护内容,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考核主要依据河道疏浚第三方监理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完成进度、第三方评价、档案管理等。
第十六条 水体质量
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恢复生态、长效管理”的治水思路,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各中标单位须对辖区内考核断面通过水质监测设备进行全覆盖监管。养护安澜水系区域的市控、区控、镇控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考核指标以季度水质监测报告分析为基数,要求水体质量稳定达标、不断改善。
第十七条 垃圾处置
养护作业所收集的垃圾处置需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养护单位自行运输处置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执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处置的,第三方单位也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并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的运输处置单位,签订运输处置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 其他项目
(一)安全文明
养护单位应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大力提倡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以河道管理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在作业过程中,养护人员应着装统一、文明用语、佩戴好上岗证,所使用的车辆、船只标明养护单位名称或使用规范名称。
(二)资金管理
养护单位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相关政策,建立规范的职工薪酬制度,保障各项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学习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应急保障
除河道设施正常养护外,养护单位还承担镇域内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应急保障等事项。
突发事件处置:遇到应急安全突发事件,养护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并组织采取有效排险措施,确保河道运行总体安全;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重大活动保障:养护单位应服从安排,保持政令畅通,按要求落实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第五章 考核等级及方式
第十九条 引入“精细化养护,过程化考核”概念,河道管理养护年度考核由月度考核、年终考核二部分成绩组成,相关考核结果将记入责任单位业绩档案。
(一)月度考核
镇河长办是镇域范围内河道养护的主管部门,成立河道养护考核小组,由河长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河长办人员,承担考核事务。考核内容包括部件管理、事件管理两项工作,每月**日左右,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河道养护现场集中考评,考评抽取养护范围内不少于**条河道,分值占年度总分的**%,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直接挂钩。
(二)年度考核
由镇河长办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工作、河道疏浚、行业创建、水体质量、资金管理等五项工作,分值占年度总分的**%。
第二十条 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资金结算、下一轮招投标业绩的重要依据,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含)以上为优秀,**分(含)***分以下为合格,**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养护资金结算方式按附件*第二十条实施。
第二十一条 根据河道养护考核结果,月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管理部门对养护中标单位予以黄牌警告;月度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管理部门对养护中标单位亮红灯并启动退出机制,且不得再参与河道养护项目投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启动退出机制且在新的中标养护企业未确定期间,由管理部门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按新区要求及镇府要求指定养护企业进行代养护。同时,及时启动新一轮养护招标工作,确保养护工作平稳有序衔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年终(月度)考核评定表依据新区河道长效养护文件精神做定期更新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河长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表*
三林镇河道管理养护日常管理考核评定表(月度)
考核内容 |
项目 |
具体要求 |
分值 |
赋分(扣分)说明 |
赋分依据 |
实得分 |
|
日常巡查 (*分) |
养护单位巡查 |
镇级河道:每周全覆盖巡查*次; 村级河道:每周全覆盖巡查*次。 |
** |
按实际巡查达标率计算。 |
比例 |
||
其他发现 (**分) |
其他发现问题 |
管理单位及市、区第三方、信访投诉、网格工单发现养护问题。(一经发现每件扣*.*分) |
** |
每件工单按问题大小扣减相应分值。(问题大小分为一般、中等、严重:一般问题每件扣*.*分,中等每件扣*.*分,严重每件扣*分;中等工单每件扣****元,严重工单每件扣*****元,镇在新区考核基础上再扣**%) |
数量 |
||
按时整改 (**分) |
问题处置时效 |
养护工单处置时效性。 |
** |
每件工单超时完成或未完成扣*.*分。 |
数量 |
||
整改质量 (**分) |
问题处置成效 |
养护工单处置成效性。 |
** |
每件工单被退单一次扣*.*分。 |
数量 |
||
综合管理 (**分) |
基础保障 |
人员、设备、项目部等基础设施配备充足。 |
** |
基础设施配备不足扣*分。 |
数量 |
||
工作台账 |
会议签到、记录、工作计划、信息齐全。 |
一项不符合扣*分 |
数量 |
||||
安全文明 |
安全措施落实,现场作业规范,垃圾分类处置。 |
安全措施不落实扣*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扣* 分;文明作业不规范扣*分,发现弄虚作假事件扣*分;垃圾处置不规范扣*分。 |
数量 |
||||
重大保障 |
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
保障措施不力扣*分,受到区以上领导批评扣*分。 |
数量 |
||||
问题曝光 |
问题处置及时有序,不造成负面影响。 |
市水务局、市河长办等上级部门通报的问题,每件扣*分,扣款*****元。由于工作失职发生的责任性问题,如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活动保障不力、重大媒体曝光等,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情况进行扣分,每件扣*分,扣款******元,镇在新区考核基础上再扣**%。 |
数量 |
||||
河道创建 |
按时完成进度,创建成效符合要求。 |
按进度及质量不符要求程度扣****分。 |
数量 |
||||
合计 |
** |
||||||
附表*
三林镇河道管理养护每月集中考核评定表(月度)
考核内容 |
河面、河岸环境保洁情况 |
河岸绿化、河道护栏、堤岸、水闸、防汛通道等设施情 |
河道周边违搭、污染物直排河情况 |
标识标牌情况 |
总计 **分 |
||||||||
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 |
河面有无垃圾,发现一处明显垃圾扣*.*分。 |
河岸有无垃圾,发现一处明显垃圾扣*.*分。 |
绿化有无破坏,发现一处明显破坏扣*.*分。 |
河岸护栏有无损坏,发现一处明显扣*.*分。 |
堤岸、护坡有无损毁,发现一处明显损毁扣*.*分。 |
防汛通道有无损坏,有无堵塞,发现一处扣*.*分。 |
水闸泵站是否正常使用,定期清理保洁,发现问题扣*.*分。 |
河面有无障碍物、违规物,发现一处扣*.*分。(已上报统计的不予扣分。) |
河岸有无新增违搭,发现一处扣*.*分。(已上报统计的不予扣分。) |
沿河有无新增污水直排,发现一处直排扣*.*分。(已上报统计的不予扣分。) |
标牌标识有无损坏、信息有无更新,发现一处扣*.*分。 |
得分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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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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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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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三林镇河道管理养护考核评定表(年终)
考核内容 |
项目 |
分值 |
具体要求 |
赋分(扣分)说明 |
得分 |
基础工作 (**分) |
组织管理 |
* |
以文件形式明确负责人,建立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安全文明等管理制度并每年与养护人员签订安全等协议。 |
项目负责人不明确,无正式文件扣*.***分 |
|
一河一档 |
** |
一河一档资料齐全、数据正确、内容清晰、更新及时;日常管理资料手续齐全,内容清晰、准确,做到平时归档及时,存放有序、年终装订成册。 |
档案资料好得*****分,一般得****分,差得***分。 |
||
项目部设置 |
* |
项目部独立,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抢险物资仓库及办公设施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
配置标准不符合要求扣***分;未设置项目部不得分。 |
||
人员配备 |
** |
项目部人员、职称技术人员、操作工、巡视员、一线人员配置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等相关规定。使用本区域劳动力不低于**%。 |
项目部人员、职称技术人员、操作工、巡视员等人员缺少*名扣*分,一线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扣***分。 |
||
设备配置 |
** |
各类养护船只、车辆、设备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等相关规定。 |
设备数量不足扣***分,配置标准不符合要求扣***分。 |
||
河道疏浚 (**分) |
组织实施 |
* |
根据年度计划按时完成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施工管理规范;落实专业机构质量监督;执行项目验收程序;按财务要求开展项目审价。 |
前期工程质量差扣***分;项目施工不符合规范扣***分;监督不落实扣***分;验收程序不规范扣***分;不进行项目审价审计扣***分。 |
|
完成进度 |
** |
进度按计划***%完成 |
按完成进度比例赋分。 |
||
档案管理 |
* |
资料归档符合验收评定要求;工程质量具有第三方验收报告;轮疏影像资料齐全。 |
按完成质量赋分。 |
||
行业创建 (**分) |
行业创建 |
** |
积极开展河道行业创建工作。 |
按实际创建成效赋分。 |
|
水体质量 (**分) |
水质达标 |
** |
全年水质考核断面达标 |
依据年度水质报告:养护区域内*个水质断面不达标扣*分,扣完为止。 |
|
资金管理 (**分) |
专款专用 |
* |
河道养护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
资金使用不符合规范视情况扣***分,严重违反规定不得分。 |
|
资金使用 |
* |
严格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条款、考核成绩拨付资金。 |
违反使用规定视情况扣***分 |
附件:*、三林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实施细则
*、三林镇镇管河道设施量调整管理办法
*、三林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维养率执行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