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4-28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三院院区食堂原材料、副食材等配送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年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三院院区食堂原材料、副食材等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三院院区食堂原材料、副食材等配送服务,包括鲜肉及肉制品类、鲜活水产品及冷冻品干货类、蔬菜、粮油调味品、豆制品及其他等食材配送。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必须符合**/**********标准,符合** *********标准,各副食品类必须提供或符合《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使用预制菜。;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食堂。 |
| 联系人 | 傅永君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