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0号
2026-04-28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0号
江苏/宿迁-202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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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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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泗洪县淮河东路*

联系人:周盛伟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仁和*

联系人:朱楠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

法定代表人:张海忠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公安局网络大数据作战系统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公示的企业业绩中有*个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提供虚假资料;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具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诉请求

*.江苏移动属于虚假业绩,中标无效;

*.业绩分存在错误,请重新评分;

*.请求对江苏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纳入政府采购信用监管体系。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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