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0559.38平方米土地出租(原扎赉诺尔区榕欣社区运达养猪场)(出租底价26000.00元/年,租期5年)
2026-04-27
内蒙古/呼伦贝尔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约40559.38平方米土地出租(原扎赉诺尔区榕欣社区运达养猪场)(出租底价26000.00元/年,租期5年)
内蒙古/呼伦贝尔-2026-04-27 00:00:00
约*****.**平方米土地出租(原扎赉诺尔区榕欣社区运达养猪场)(出租底价*****.**元/年,租期*年)
发布时间:********** **:**:**
项目名称 约*****.**平方米土地出租(原扎赉诺尔区榕欣社区运达养猪场)(出租底价*****.**元/年,租期*年)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扎赉诺尔区榕欣社区运达猪场(西山)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厂房 所在层数 *层
租赁面积约(㎡) *****.** 租赁期限 *年
租金支付方式 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从第二年度起,后续租金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租金递增方式 逐年递增,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元。
装修期限 *个月 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标的位于扎赉诺尔区榕欣社区运达养猪场(西山)农牧水利局,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年)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内蒙古泓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元) *****.**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农牧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本次出租标的土地租期为*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第*年的租金底价,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即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元。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土地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租赁期间,最终承租方在成交后需将土地上的危房进行拆除,拆除内容详见清单。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土地地上附着物的拆除(拆除前须由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新建设施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如需在场地内进行建设、改造,需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合法施工建设手续,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不破坏场地原有基础设施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若私自投入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约时,新建设施在不破坏原有设施的前提下自行拆除,到期未拆除视为无偿赠予出租方。

*、出租场地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消防验收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配合提供产权资料等。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及相关规定。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从第二年度起,后续租金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以现状交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承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后**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之日起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并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最终承租方。

*、从第二年度起,后续租金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出租方收到首年度租金后**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要求的用途合理使用该土地。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明确,经营内容和经营范围要符合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方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保持一致;承租方为企业的,必须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并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具体经营管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方可使用该租赁标的进行经营。

*、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土地。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

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

承租申请书.***

危房清单.***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成功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服务费及押金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 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承租方按约定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无息退还至最终承租方;

(*)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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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叶经理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满洲里市财政局四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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