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后勤保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中标结果公告
2026-04-28
内蒙古/鄂尔多斯 中标结果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后勤保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中标结果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202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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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后勤保障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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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项目名称: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后勤保障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关于印发市公安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职能、机构、编制清单***;的通知》(鄂公政发[****]**号)文件及《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机构调整后单位新成立、撤编及变更情况的通知》(鄂消[****]*号)文件,为新增**位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餐保障。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地方财政部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二)事实依据*、保障服务一致性与配套性,确保服务无缝衔接*、就餐人数增加属不可预见的客观变化,符合特殊情形*、原供应商服务优质稳定,具备唯一适配性*、添购规模符合法定比例经测算:本次采购金额为******.*元(*年),未超过原合同*********年=*******元的**%(即**.*万元),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规定,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现特申请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榆林市银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富康东路流水逸居商部二层**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补充事宜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携带书面材料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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