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ZJ-ZX-04-02、ZJ-ZX-04-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合同公开
2026-04-27
广东/湛江 中标结果
湛江市坡头区ZJ-ZX-04-02、ZJ-ZX-04-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合同公开
广东/湛江-202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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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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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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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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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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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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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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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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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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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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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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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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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厉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 号)相关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分别是修编必要性论证、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 合同附件
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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