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轮胎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5次)(KWAD5G2025923-5)更改公告
2026-04-27
广西/南宁 变更澄清
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轮胎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5次)(KWAD5G2025923-5)更改公告
广西/南宁-2026-04-27 00:00:00
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轮胎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次)(***************)更改公告
发布时间:**********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轮胎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改公告日期:****年*月**日

五、更改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内容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业务合作情况(满分*分)

与邮政企业开展其他业务合作,使用邮政产品和服务。如:开设对公账户(或企业网银)、代发工资、贷款、储蓄存款(个人存款≥**万元或公司存款≥**万元)等金融服务,寄递服务、文化传媒服务、分销业务合作等。每有一项得*.*分,除金融服务单项最多得*分外,其余每个单项(寄递服务、文化传媒服务、分销业务合作单项等)最多得*分,本评分项目最多得*分。

注:根据业务合作内容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证明、代发工资协议、合作协议、订单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其中,①寄递服务须同时附上仍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及有效订单发票方为有效证明材料,文化传媒服务、分销业务合作须附上有效订单发票方为有效证明材料(注:有效的订单发票指的是****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仍在有效期内的合同属于签订时间在规定时间之后的,需提供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订单发票方为有效订单);②有效的代发工资佐证材料须提供代发工资协议或个人网银代发签约回执。如为公司账户代发,还须提供合作邮政公司在《新中间业务平台》系统委托单位信息维护查询界面截屏,截屏中的“营销属性”须为“代理营销”。如为个人账户代发,则乙方名称须为**市分公司或**县分公司或**营业所;③个人有效的储蓄存款为≥**万元的三个月或以上的定期存单,且在存期内,户名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公司)或负责人(分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法定代表人;④公司有效的储蓄存款佐证材料为该公司对公账户截标前*个工作日内的存款余额对账记录显示该账户内余额≥**万元。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业务合作情况(满分*分)

根据供应商与中国邮政在金融业务(邮储银行、代理金融、中邮证券、中邮保险)、快递物流业务、邮务业务(集邮、函件、报刊、分销等)存在的业务合作情况或详细合作方案情况评分,存在业务合作或有详细合作方案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投标截止时间:****年***日上午*时整

其余内容不作更改

六、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科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以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采购项目联系人:郑雄、黄敏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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