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2026-04-27 00:00:00
城市道路改造(一环路青衣江路段、峨眉山北路泾河路*洮河路段)路面废料处置项目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城市道路改造(一环路青衣江路段、峨眉山北路泾河路*洮河路段)路面废料处置项目挂牌公告
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规范工程废料处置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相关权利人委托,现就路面改造工程产生的路面废料残值进行公开处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废料包括水稳料废料、油面(沥青混凝土)两类废料,按整体进行转让,不予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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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水稳*元/吨,油面**元/吨 | |
履约保证金 | **万元;由竞买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 | |
二、挂牌公告期 | ||
公告起止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五个工作日) | |
三、标的展示 | ||
现场展示与查勘约定 | 一环路段物资位于道路施工现场,峨眉山路段物资已统一存放至指定地点。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需先行到本所业务窗口申领查勘单,凭查勘单对接指定工作人员,由其统一带领进场查勘。 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现场查勘,充分知悉并认可标的实物现状、数量、品质、潜在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无异议接受。若对标的及交易事项存在异议,须于挂牌公告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一律视为无异议。 | |
四、资格条件及交易保证金 | ||
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经本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 *、意向报名人参与本项目,须自行办理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质及合规证明,并具备与物资清运、处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设备条件及作业能力。 | |
交易(竞买)保证金 | **万元;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标的移交完成且本所收到《交易合同》或《移交协议》后,*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交款人账户。 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至交款人账户。 | |
报名方式及流程 | (一)报名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 *.登录。 (*)进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点击“统一注册”进入信息注册填写页面。 (*)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该协议”。 (*)填写注册信息,选择资产资源自然人或资产资源法人或其他组织,点击“立即注册”。 注:注册时需在附件位置上传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账户注册审验通过后方可报名。 *.报名。 (*)登录完成后,跳转系统首页,页面展示待办事项、已办事项、产权项目工作台。 (*)登录报名人账号后依次点击产权交易—***;资产资源交易—***;我要报名—***;新增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勾选拟报名标的,将报名资料一并上传,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我要报名进行提交。 (*)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可依次点击产权交易—***;缴费管理—***;操作进行交易保证金缴纳。 注:报名资料通过系统附件上传,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价。 注:意向人选择线上报名的,须先行到本所业务窗口领取查勘单并完成现场查勘,未完成查勘的,不予受理线上报名。 方式二:线下报名; 意向受让人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德阳市松花江北路*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或工商行政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 《交易申请表》(交易条件*资料下载); | |
五、特别说明及约定 | ||
*. 本次公开处置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处置,标的概况中所载数量为预估数量,标的最终移交以实际重量为准。报名前受让方已仔细查勘并认可标的范围、数量,不得因数量差额提出异议。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知悉并自行承担数量差异风险。 *. 本项目以现场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竞价时间为挂牌期满次日上午*时(即****年*月*日),竞价地点为本所开标室。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到场参与竞价,逾期未到场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竞价权利。 *. 本次处置标的包含水稳料废料、沥青混凝土(油面)废料两类,物资分别集中堆放于两个点位,两类物资基准单价不一致。本次现场网络竞价以水稳料废料单价为竞价基价,采用加价方式报价;用于征集本项目全部资产的唯一受让方。最终成交价格按照溢价率转换计算(例:水稳料废料溢价,则其他材料单价按同等比例上浮计算)。 *.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预判市场行情、运输成本、政策要求及现场实际状况等各类潜在风险。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标、降价、退款或要求额外补偿。若受让方发生违约行为,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予以全额没收,不予退还。 *. 成交后,受让方须严格遵守生态环保、交通、城管、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服从转让方及现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标的清运、转运作业须配合项目施工进度,不得妨碍工程正常推进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若因受让方违规作业、管理不当造成不当影响或损失的,按本公告第九条相关约定执行。 *. 清运过程中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装卸、运输、扬尘处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与责任。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环保、运输、人工及机械等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受让方违规作业造成环境污染、安全事故或行政处罚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 移交时间以转让方或本所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的通知为准。受让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须予以确认并配合协商确定具体清运时间,逾期未响应或未配合的,视为受让方自愿接受转让方安排的移交时间。 *. 移交过程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列明或未预见的特殊情形,受让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转让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约定执行。 *. 一环路青衣江路段标的位于施工现场,移交工作须严格服从现场施工单位要求及整体施工进度。现场施工与标的移交按固定工序分阶段开展:先铣刨油面废料,再开挖水稳层并完成对应移交。本项目工序分段实施,各阶段衔接期间存在合理施工间歇、作业暂停情形。受让方已充分知悉并认可上述施工流程、移交顺序及现场作业客观条件,自愿承担因工序衔接、阶段性停工、物料分类、现场管控等产生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经营风险,转让方与本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补偿及相关责任。 峨眉山路段废料已开挖完毕并集中堆放,由受让方自行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及作业工作完成装车、清运等全部工作,全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责任及各类风险,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 标的移交按“就近”原则由转让方确定过磅称重地点,称重完成后,毁损、灭失风险及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本所不承担任何质量、数量及保管责任。受让方不得装运处置标的以外的物资。 **. 受让方出现逾期支付成交价款、逾期完成全部清运、违规作业、擅自放弃标的或单方面终止履约等违规行为的,本所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缴款项,并另外依法处置本项目标的。受让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及索赔权利,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本次交易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依法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按时足额缴纳。受让方需要发票的,由转让方依法向税务机关申领并开具,受让方应配合提供开票所需资料,开票涉及的税费已包含在上述“一切税费”中,由受让方承担。 | ||
六、成交相关约定 | ||
*.成交公示期满次日,受让方按照预估成交总价(预估数量*成交单价)的*%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预估成交总价与实际成交总价不一致时,交易服务费不多退少补。逾期*日未支付的,本所有权从其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鉴于最终成交价款需在物资装车称重后方可确定,受让方应在签订《移交协议》当日以及装车前,预付货款人民币******.**元(大写壹拾万元整),预付货款由本所代收,清运过程中该笔预付货款抵扣完毕,受让方须再次预付货款人民币******.**元,以此类推,直至全部物资清运移交完毕后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成交后,受让方按公告约定支付首期预付款当日,原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受让方全面履行本公告各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价款足额支付、标的按期清运、现场作业安全、环保合规等,受让方若发生任一违约行为,均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约定执行。 | ||
与交易行为相关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成交价款通过德阳农交所专用账户结算。 *.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日内,受让方与转让方完成《移交协议》或《交易合同》签订。 | |
七、免责条款 | ||
本所仅作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本次公开处置活动,对标的的数量、品质、瑕疵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为准,意向受让方的现场查勘结果为其参与交易的唯一依据,本所不承担任何后续履约责任。 | ||
八、交易规则 | ||
*.本所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作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本项目所载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处置标的现状和实物为准,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均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已现场查勘实物,对标的质量、瑕疵情况完全认可,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本次资产处置项目在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现场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结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挂牌公告期前**:**前到账,以银行回单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报名无效)。 *.成交后,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出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签署交易合同、未按约支付成交价款等),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与本所保留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的权利。 | ||
九、保证金约定 | ||
(一)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或逾期超过约定时限未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拒绝履行成交义务的;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其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程序履行; *.交易涉及相关审批事项时,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无法获得批准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二)保证金处置 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并优先在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 | ||
十、咨询 | ||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农交所窗口;邱女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