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
2026-04-27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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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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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询比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合肥卓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费率):**.**%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
二、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安徽瑞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业绩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商务技术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合肥市永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合肥首之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函格式均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