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2026-04-23 00:00:00
关于公布****年度第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例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充分发挥违法案件以案释法作用,现将****年第一季度我市已处罚的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围标串标违法违规案例公布如下: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某联围流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次)项目的中标人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工程分公司(下称“*公司”)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招标。在“中山某项目东凤镇截污管网及岸线修复、清淤工程标段***”(项目总金额约为*.**亿元)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公司以事先内定中标人的方式与投标人深圳某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串通投标;投标人*公司与*公司又以协商投标报价的方式相互串通投标。*公司中标标段*,中标金额为****.**万元;*公司中标标段*,中标金额为****.**万元。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和执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对案件同步侦查、处理。****年*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公司、*公司直接责任人员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月,中山市城管和执法局认定*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公司、*公司分别作出罚款******.**元的决定。
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破坏了我市营商环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市各级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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