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图书馆报废资产一批(拆除空调机组)转让交易成交公告(交易公告)
2026-04-27
广东/惠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惠州市图书馆报废资产一批(拆除空调机组)转让交易成交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惠州-2026-04-27 00:00:00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图书馆报废资产一批(拆除空调机组)转让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号报价开始时间:********** **:**:**
交易编号:************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底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报价幅度(万元): *.**报名截止时间: ********** **:**:**
成交时间: ********** **:**:**
成交人: 广东金泉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交价: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物内容

*.标的物概况:本次交易标的为惠州市图书馆拆除所得报废空调机组物资一批,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南路**号惠州市图书馆停车场,评估主要材质为铁,预估重量**吨。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具体重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交易底价:本次交易标的物以资产评估报告(惠可道评报字[****]第***号)确定的评估单价为基础确定交易底价,即每吨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作为起拍价,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元/吨递增,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交易总价根据实际标的物总重量计算确定(交易总价=实际计量总重量×竞得单价)。

*.特别提示: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说明及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意向竞价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已知和潜在风险,并对自身竞价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价方资格

*、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企业类型须为废旧物资回收或相关行业,具备《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和《再生资源回购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竞标人在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类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若失信记录已失效(如履行完毕或撤销),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结果等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

成交候选人需提供以上纸质版材料事后审查

(二)交易核心条件

*.计量: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含当天)*个工作日内,成交方与转让方共同计量,计量结果以双方确认的《惠州市图书馆拆除所得空调机组实际计量确认单》为准,作为总价核算依据(交易总价=实际计量总重量×竞得单价),转让总价转账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标的物交付:成交方负责标的物运输,自行安排运输工具、人员及装卸工作,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相关费用。该标的物目前存放在惠州市图书馆停车场地面,本次挂牌成交后,成交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含当天)*天为标的物免费清运期;成交方应在此期限内完成标的物全部清运工作。若成交方逾期未完成清运,成交方在签订合同的第*天起按***元/天支付临时场地占用费,直至清运完毕,该费用可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该保证金不足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成交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履约保证金:成交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至转让方指定公司账户;成交方无违约责任,在项目交付完成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成交方指定账户;项目交付期间成交方如存在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成交方应*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事后审核:

请竞价参与人特别注意,本项目(标的)竞价人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竞价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由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物局)进行事后审查。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日(此*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请成交候选人*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物局)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请成交候选人*个工作日内携带资格审查合格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计量、缴清转让总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和签订成交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不进行成交手续的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请竞价人参与交易前,务必认真审阅本项目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有疑义的,应事前做好充分咨询调查,确认符合资格。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三)竞价保证金相关约定

竞价方参与竞价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为*,***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竞价保证金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四)其他须知

*.竞价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标的物现状及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现状、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实地查看标的物的竞价方,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完全确认,责任自负。

*.转让方对标的物拥有合法处分权,已依法取得本次资产转让的全部授权及审批手续,提交的交易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成交方提交的身份证明、资质文件等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信息虚假、隐瞒导致纠纷或转让方损失的,由成交方全额赔偿。

*.成交方在运输、处置标的物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因自身行为造成的任何事故、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成交方独立承担。

*.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资产转让合同》(范本),意向竞价方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全部条款,明确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的确认。

*.成交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竞价方资格条件的;

(*)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物局)负责处理。

*.竞价方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竞价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

(*)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亲笔签名并按压指纹),同时注明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物局)

通讯地址: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号林业大楼***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六)其他补充说明

*.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所需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在正常工作日联系委托人预约,委托人将配合提供查看便利。

*.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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