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4号)
2026-04-21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4号)
吉林/长春-2026-04-21 00:00:00

吉财采购〔*******

一、项目名称

能源化学专业实践教学平台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力盟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号电脑城******房间

被投诉人*:吉林化工大学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民航路与二聂路交叉口西***米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德智学(长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号卫星花园三区二期*[幢]***号房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主张其已完整提交节能证书,评审认定其“缺失”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评审程序违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项目应予废标。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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