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7号)
2026-04-24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7号)
吉林/长春-2026-04-24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电子信息及电气工程专业综合创新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包一(****************)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贯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号长春百脑汇科技大厦*单元***号房

被投诉人*:吉林化工大学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部分要求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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