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2025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澄清公告
2026-04-27
安徽/宿州 变更澄清
埇桥区2025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澄清公告
安徽/宿州-2026-04-27 00:00:00
埇桥区****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澄清公告 **********
埇桥区****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埇桥区****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就埇桥区****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澄清如下: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元。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货物需求一览表由

序号

名称

规格

品种

单位

工程量(暂定)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

*%水泥稳定碎石层(*****)

*%

*********

详见发货单

立方米

****.***

***.**

*******.**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

详见发货单

立方米

**.****

***.**

****.**

备注:
*、以上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摊铺、碾压机械费用、装卸、材料检验费、保险费、利润、税费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合格工程量结算。
*、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暂按***.**元/立方米计取。
*、本次招标控制价采用单价、总价双控,任何一项超过清单控制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水泥稳定碎石供应范围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具体位置根据甲方现场实际需求而定,运送至甲方指定施工位置(位置不唯一),甲方提前**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甲方指定材料运至现场。
*、水泥稳定碎石规格参数:*% *********
*、结算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月结算已供货量**%的方式,结算单价为合同固定价。即次月十五日前甲乙双方完成对账手续,在次月二十日前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税率**%)支付乙方上月总货款的**%,以此类推。如乙方未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修改为

序号

名称

规格

品种

单位

工程量(暂定)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

*%水泥稳定碎石层(*****)

*% *********

详见发货单

吨,*.**/*³

*****.***

***.**

*******.**

备注:
*、以上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摊铺、碾压机械费用、装卸、材料检验费、保险费、利润、税费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合格工程量结算。
*、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暂按***元/吨计取。
*、本次招标控制价采用单价、总价双控,任何一项超过清单控制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水泥稳定碎石供应范围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具体位置根据甲方现场实际需求而定,运送至甲方指定施工位置(位置不唯一),甲方提前**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甲方指定材料运至现场。
*、水泥稳定碎石规格参数:*% *********
*、结算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月结算已供货量**%的方式,结算单价为合同固定价。即次月十五日前甲乙双方完成对账手续,在次月二十日前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税率**%)支付乙方上月总货款的**%,以此类推。如乙方未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本项目完工后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经市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经省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省级验收完成合格并结算完成,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剩余*%,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审核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材料规格、数量及价格”、“付款方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分项报价表”等相关内容按此同步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

注:此次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先后发布的答疑、澄清及通知不一致的以后发布的为准。

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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