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4-27
浙江/台州 变更澄清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浙江/台州-2026-04-27 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州中运物流有限公司码头改扩建工程

台州中运物流有限公司码头改扩建工程

台州中运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对台州中运物流有限公司* #码头(原为台州市椒江西郊装卸站三山码头)进行工程改扩建,并扩建码头平台,改扩建后布置* **** 吨级通用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泊位长度****,使用岸线长度****,较原码头平台新增*** 岸线。本工程改扩建仅涉及前沿水工建筑物,码头通过已建栈桥与陆域连接,后方道路、堆场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货种为钢材和砂石料。*#码头吞吐量为***万吨/年,其中钢材***万吨/年,砂石料*万吨/年,通过能力为***万吨/年。

 

建设单位以网站公示、现场张贴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利用后方陆域堆场的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清运至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相关标准后回用。运营期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委托有船舶污染接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收集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抑尘;运营期依托后方堆场卫生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待项目所在地具备纳管条件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至葭沚净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屏,施工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净车出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营期船舶、车辆优先使用低硫油,确保尾气达标排放;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设施,进一步减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的排放

噪声:施工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对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振动锤等)进行消声处理,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保持良好性能,避免突发的高噪声。运营期优先采购安装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方案,夜间不进行装卸作业,船舶靠岸时关闭主机,车辆进出码头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

固废: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资质单位定期接收处置。废弃泥浆采取絮凝固化后与钻渣委托具备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疏浚土拟外抛至浙江大陈北倾倒区,倾倒前需进行疏浚物的检测,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合法手续。运营期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接收处置。

生态:合理安排工程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应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落实水域生态补充措施,减轻对周边水域水生生物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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