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4-27 00: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 | |
| 名 称: |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宣传视频拍摄、生态文化宣传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宣传视频拍摄、生态文化宣传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 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年版)》(昆财综〔****〕**号)文件要求,经市财政局批复,现将相关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草宣传视频拍摄、生态文化宣传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项目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公共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四、资金预算及购买内容
(一)资金预算:¥******.**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二)购买内容:围绕全年林草重点、亮点工作,拍摄制作林草宣传视频不少于**个。紧密联合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开展森林生态文化宣传,围绕林草重点工作,在不同时间节点,策划开展主题活动及专题采访不少于*次,主流媒体报道林草工作信息不少于***条。为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新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站提供页面服务、错误信息处置服务、使用保障服务及网站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及维护。
五、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及完成时间
熟悉林草工作,具有创新的拍摄制作宣传理念,具备跟踪拍摄、制作宣传片、短视频的能力;具有昆明市生态文化及林草工作宣传活动策划组织采编等能力;具有在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开展林草宣传能力。具备昆明市生态文化及林业草原宣传稿件的采编能力和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安全运行和管理能力,网站适老化改造服务能力。
围绕森林防火、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草重点工作拍摄制作不少于**个的宣传短视频,用于市林草局公众号、报送省林草局及电视台及央视网等主流媒体播出。策划开展主题活动以及采访不少于*次,主流媒体报道林草工作信息不少于***条。不断加强林业和草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持续推进森林生态文化建设,为全市林草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把林草亮点工作,推送到国家级媒体,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更多的了解林草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列中。
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运维能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做好政务公开,林草政策宣传等工作,让市民更好的关注了解昆明林草工作,获取昆明林草信息,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各项指标达到各级考评要求;
完成时间****年**月**日以前。
六、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林草局按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号楼*楼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发布购买服务公告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