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4-27 00:00:00
****年度农信银新增专线租赁项目(包**包*)单一来源公示
****年度农信银新增专线租赁项目(包**包*)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年度农信银新增专线租赁项目(包**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条农信银长沙数据中心至***无锡数据中心专线扩容至***。
包*:*条农信银长沙数据中心至***上海数据中心联通专线扩容至***。
包*:*条农信银北京数据中心至***上海数据中心电信专线扩容至***。
包*:*条农信银北京数据中心至***无锡数据中心联通专线扩容至***。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包*、包*、包*、包*采购的是农信银北京数据中心、长沙数据中心分别至***上海数据中心和无锡数据中心专线,根据接入方要求,须使用电信和联通运营商专线对接服务。农信银北京数据中心与长沙数据中心互为主备系统,为了保证系统冗余性,则北京、长沙数据中心各两条异构运营商专线(电信、联通)分别接入***上海、无锡两站点,因此北京、长沙至***的电信专线和联通专线共计*条。原*条专线带宽分别为***,现根据农信银业务增量,*条专线分别需扩容至***。综合考虑运营商集团总公司授权属地分公司与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开展采购活动与合同签订的经营模式。因此*条线路设置与供应商如下:
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提供的*** ***专线租赁服务能满足本项目包*采购需求;
只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提供的*** ***专线租赁服务能满足本项目包*采购需求;
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的*** ***专线租赁服务能满足本项目包*采购需求;
只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提供的*** ***专线租赁服务能满足本项目包*采购需求。
符合《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号
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长沙县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号
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号**层
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号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