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辽宁政府采购网模板发生变化,添加符合性审查内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并进行修改。
*.符合性审查项中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发生变更详见征集文件。
*.原定于(*).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年*月**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室))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年*月**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如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文件或在启用备份文件时,备份文件无法打开,识别,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档(*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送达电子档备份文件的不予接收。
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传输、**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