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冶父山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1
2026-04-2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江县冶父山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1
安徽/合肥-2026-04-27 00:00:00
庐江县冶父山镇****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
庐江县冶父山镇****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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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冶父山镇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关于职称专业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请问:“城市园林”专业的中级职称,是否属于贵方认可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范畴?

答:予以认可。

*、关于社保缴纳单位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请问:如果我公司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社会保险由我公司的上级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缴纳,

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

答:不满足。社保是证明员工与投标单位存在真实、唯一劳动关系的关键材料。社保由另一个独立法人缴纳,无法直接证明该人员是您公司的在岗员工,存在“挂靠”或人员混用的嫌疑,这与招标方核实人员真实性的初衷相悖。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人:唐主任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乐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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