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4-27 00:00:00
一、项目内容:综合养护基地沥青罐系统采购采购
二、预算金额:***万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综合养护基地沥青罐系统采购
四、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对技术与服务配套要求极高,案涉沥青搅拌设备为三一品牌,其控制系统为原厂封闭专有技术,沥青罐系统须与主控程序深度嵌入,方可实现启停、切换、液位与温度监测、远程管理等一体化控制,非原厂设备无法满足技术匹配要求。
*.设备线路、接口、控制协议均为原厂专属设计,第三方供应商无授权、无技术文档,无法完成系统有效适配,仅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可提供完全匹配的电加热沥青罐系统。
*.选用原厂设备可纳入原有维保体系,有效规避技术不兼容、设备故障、工期延误、运维无保障等风险,电加热方案较蒸汽加热方案节约投资**万元,每吨生产成本降低*.*元,符合项目成本控制与质量保障需求。
*.本项目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规定,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条件建议采购单位按《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拟定供应商: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十、论证人员专业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专业人员单位 |
崔新玲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特检院 |
丁斌斌 | 工程师 | 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熊树声 | 工程师 | 浙江东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论证小组认为,本项目对技术与服务的延续性要求极高,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设备原生产厂家,掌握该套设备核心技术参数和适配方案,对设备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运行原理具有独家深度认知,其技术团队具备原厂配套的专业服务能力,是唯一能满足本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的供应商。本项目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条件,建议采购单位按《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一、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