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能源托管服务区空气能开水器、热水器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4-27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2026年度能源托管服务区空气能开水器、热水器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4-27 00:00:00

****年度能源托管服务区空气能开水器、热水器设备采购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采购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年度能源托管服务区空气能开水器、热水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年度能源托管服务区空气能开水器、热水器设备采购项目开标顺延公告

文本修改

修改内容:修改竞价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

本项目原定于 ****年*月**日 *时进行公开竞价开标。因在竞价期间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发出时间距原定开标时间较近,为确保各潜在竞价人有充足时间理解澄清内容并准备竞价响应,现依据相关规定,将开标时间顺延。

具体变更如下:原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原竞价结束时间: ****年*月**日 **时;

修改后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竞价结束时间: ****年*月**日 **时;

注意事项:除开标时间外,竞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已获取竞价文件的竞价人无需重新报名。请各竞价人按修改后的时间递交竞价文件并参与开标。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年 *月 **日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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