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27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西安市】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西安-202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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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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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 | ||||||||||||||
| 标段编号 | *********************** | ||||||||||||||
| 招标人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姓名 | 刘东东、张晓可 | 联系电话 |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座 | ||||||||||||
| 评标情况 | 项目名称: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备案记录编号:?民航东北招标备字〔****〕**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一候选人:云端智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孟博;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管理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投标人业绩:*;投标报价(元):*,***,***.**元;质量:验收合格;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评标情况:严格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执行。 第二候选人:上海雷探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项目负责人姓名:马志兵;投标人业绩:*;投标报价(元):*,***,***.**元;质量:验收合格;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评标情况:严格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执行。 第三候选人: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项目负责人姓名:潘汉诗;投标人业绩:*;投标报价(元):*,***,***.**元;质量:验收合格;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评标情况:严格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执行。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 云端智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 | |||||||||||
| * | 上海雷探科技有限公司 | *******.** | 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 | |||||||||||
| * |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 * | 云端智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张孟博 | 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管理师 | **************** | / | ||||||||||
| * | 上海雷探科技有限公司 | 马志兵 | / | / | / | ||||||||||
| * |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潘汉诗 | / | /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东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号 |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