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智能高速公路“阳光救援”团体标准申报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4-27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之江智能高速公路“阳光救援”团体标准申报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4-27 00:00:00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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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智能高速公路“阳光救援”团体标准申报服务项目(第*次采购)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之江智能高速公路******;阳光救援******;团体标准申报服务项目(第*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之江智能高速公路******;阳光救援******;团体标准申报服务项目(第*次采购)澄清
需求文档第*章节,合同格式章节中(第**页),负责组织标准发布必要的立项审查会、大纲审查会、征求意见稿草案审查会、技术审查会、符合性审查会,需组织线下会议进行。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年 *月 **日 **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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