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6-04-27 00:00:00
[泰山区]泰安市泰山区科技中路片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泰开东路(省庄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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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科技中路片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泰开东路(省庄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科技中路片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泰开东路(省庄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山东泰山经开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科技中路片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泰开东路(省庄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泰开东路(省庄路),北起科技北大街,南至聚多士南院墙;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道路总长约***米,红线宽度**米,含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
*.*工期要求:***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万元;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且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泰山经开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泰山区擂鼓石东大街**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
代理机构:泰安高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号通润大厦五楼
项目负责人:袁真真
电话:************
*.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袁真真联系方式:************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