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6-01-30 00:00:00
项目概况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年明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商品有机肥采购)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明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商品有机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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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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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明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商品有机肥采购) |
壹项 |
******元 |
详见 标书 |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
小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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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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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方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为被告且无被执行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幢四层*号*三元工商联大厦)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 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
账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地址:明溪县夏阳乡
联系方式:小林***********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幢四层*号(三元工商企业大厦)
联系方式:小熊、小黄 ************ 、**********@**.***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