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3-26 00:00:00
项目概况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年度莆田市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幸福莆田”全媒体宣传(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莆田市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幸福莆田”全媒体宣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协商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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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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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莆田市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幸福莆田”全媒体宣传 |
*(年) |
否 |
*********年度莆田市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幸福莆田”全媒体宣传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号*梯**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号*梯**层
**、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延寿路***号莆仙大剧院*区*层
联系方式:曾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