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2-02 00:00:00
石狮市石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现对招标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石狮市石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允许资格承诺制,现更正为不允许资格承诺制。
原资格要求为:
|
**.*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一般资格条件: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负责人未参加时,格式附后); (*)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提供投标人****或****(以最新的为准)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投标人参与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说明:若磋商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磋商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成交,其成交资格无效。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现更正为:
|
**.*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一般资格条件: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负责人未参加时,格式附后); (*)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提供投标人****或****(以最新的为准)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投标人参与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说明: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成交,其成交资格无效。 |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