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2026-02-13 00:00:00
满洲里市南区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肉类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机构:内蒙古晶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满洲里市南区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肉类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获取文件时,潜在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截图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公告日期)。
注:(*)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获取文件时需单独提交公告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满洲里市南区幼儿园
地址:满洲里市南区阜城街以北火车站以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晶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碧桂园凤凰商业街一排***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
满洲里市南区幼儿园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