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4-25 00:00:00
办公家具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芜船(南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办公家具采购进行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响应截止日期:****年*月**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南通市子鸾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人民币*******.**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付。
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人民币*******.**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付。
第三成交候选人:嘉利信得家具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人民币*******.**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付。
三、预成交人
预成交人:南通市子鸾商贸有限公司。
四、公示期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质疑人名称;
*.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八、受理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座***室
受理部门: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芜船(南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号
联 系 人:蒋经理、冯经理、张经理、吴经理
电 话:***********、***********、***********、***********
采购人:芜船(南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家具采购延期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延期如下:
一、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延期为: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原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延期为: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询比采购文件中相同部分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此延期公告件作为对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询比采购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