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4-21 00:00:00
询价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采购需求,现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轨道交通*号线南延、*号线南延、*号线一期工程、*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号线南延、*号线南延、*号线一期工程、*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二)投资估算:***万元。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二)服务能力:具备开展招标代理服务所必须得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三、合作确定程序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按照轨道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中标金额的*.*%计算,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上述标准。我单位对报价单位提报材料进行评审,按最低报价确定合作单位。报价相同时,有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
四、递交要求
*.报价单位需提供报价资料,包括:①报价单;②营业执照;③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网页截图。
*.报价单、营业执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密封递交或邮寄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号;签收人:综合运输服务处;联系电话:********)。报价单一经递交,不得更改。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初审:那高爽
复审:李保铨
终审:马志达
一、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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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春轨道交通*号线南延、*号线南延、*号线一期工程、*号线一期工程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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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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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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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规划中标金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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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规划中标金额的% |
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营业执照
三、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网页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