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塘河新城12-37及12-34-D地块出让公告
2026-04-24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瑞安市塘河新城12-37及12-34-D地块出让公告
浙江/温州-2026-04-24 00:00:00

瑞安市塘河新城*****及*******地块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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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塘河新城*****地块及*******地块公开出让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总用地

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地价

万元

瑞安市塘河新城*****地块及*******地块公开出让部分

****************************

瑞安市塘下镇,站前路以北,塘下大道以西

*****地块*****.****.**亩),*******地块****.**㎡(*.**亩

*****地块*****.****.***亩),*******地块****.**㎡(*.**亩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

*.**.*

**%

**%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出让(回购安置)总建筑面积≤*****.**㎡,其中出让(回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出让(回购安置)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出让商业总建筑面积(含配套等)≤*****.**㎡,其中出让商业建筑面积≤*****.**㎡,出让商业配套建筑面积≤***.**㎡

备注:*.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号)。

*.本宗地拟实行带方案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亩,*******地块地下空间面积*.**亩,属于政府地块。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开出让部分用地面积**.***亩,出让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及配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剩余**.***亩划拨给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划拨安置代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代建要求:住宅代建位置:*#楼东边户(***㎡)**套(*****)、*#楼西边户(***㎡)**套(*****)及中间户(**㎡)**套(*****)及东边户(***㎡)**套(*****)、*#楼整幢、*#楼西边户(***㎡)*套(******)、*#楼西边户(***㎡)**套(*****)及东边户(***㎡)**套(*****)、*#楼整幢。详见附图三(总平及代建位置示意图)。详见《设计条件》(瑞规条字〔****〕**)。

划拨安置代建建筑和出让地块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理。划拨安置代建总建筑面≤*****.**㎡,其中住宅建筑面积≤*****.**㎡,配套建筑面积≤***.**㎡;户数为***户。

代建合同价暂定为*****.****万元,最终支付价格按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中的划拨部分地上计容面积乘以单价****元/平方米结算,安置房代建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其中的代建成本和有关规费负担和具体结算方式等,由受让人与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项目代建合同》,按签订协议执行。《项目代建合同》由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把关。

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

*根据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相关规定,该项目须配建人防工程,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国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归国家所有。具体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按照《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套内面积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且每百户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每处≥***平方米并集中布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塘下镇人民政府。按住宅设施用地供地,出让年限**年。

*.回购要求: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年第*次公开出让联席会议精神(专纪〔****〕**号),本地块建成后由政府统一采购,采购的房地产价格按计容建筑面积单价*****元/平方米计算,具体见《房屋采购合同》。

*.建设管理要求:本地块建安费用编制依据根据现行计价依据和取费标准、信息价计算。竞得人按审查合格并经管理方确认的施工图,根据上述建安费用编制依据进行预算编制,并由管理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为准。本地块折合计容建筑面积建安费单价不低于****元/平方米,具体见《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地下空间要求:*)、主导功能:*****地块地下空间(*******)与*******地块功能为配套停车库兼人防地下室*)、地下室后退用地红线应符合《瑞安市塘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瑞安市塘河新城*****和*****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要求,未涉及或未明确的,参照《瑞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在水平面上垂直投影面积、起止深度、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确定。具体按《瑞安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规定(试行)的通知》(瑞政办(****〕***号)有关规定执行。*)、*******地块地下空间顶板标高应满足地上公园和绿地覆土深度(>*.**)要求,结合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开展设计。该项目人防停车位所有权按规定移交瑞安市国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考虑到该项目安置停车位还存在缺口,同意将人防停车位委托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塘下镇指定的单位管理,并将停车位使用权长期无偿交由塘下镇优先用于安置。

*.本项目按照一星级标准进行设计,不作装配式建筑要求。

**.该项目外资等相关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该地块划拨安置房和回购安置房按《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瑞财综〔****〕***号)规定予以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中回购的安置部分的土地、地上建(构)筑物以及地下停车位等不动产用作抵押担保。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竞得人如需成立新公司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再与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购地资金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本次挂牌报名时间:*********时至*********时。

、本次挂牌时间:*********时至**********分。

、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时。

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号国投大厦北首*楼***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储备出让中心(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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