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2026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服务-变更公告
2026-04-24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闽侯县-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2026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服务-变更公告
福建/福州-2026-04-24 00:00:00

闽侯县****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闽侯县****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质疑理由: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提供提供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职能部门确定作业单位的会议纪要的证明文件)已完全能证明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在此基础上增加投标人提供任一笔发票复印件作为评判因素

质疑内容:项目名称:闽侯县****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 问: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提供提供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职能部门确定作业单位的会议纪要的证明文件)已完全能证明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在此基础上增加投标人提供任一笔发票复印件作为评判因素,是否为某单位量身定制,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相应条款。

回答:本项目为土地整治设计类专项服务项目,项目专业性强、履约要求高。业绩评审要求附加提供对应项目任一笔发票复印件,不属于额外增设不合理门槛、未限定特定合作单位、特定制式材料、不存在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制条款的情形,未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合同、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材料仅可证明项目中标及签约事实,无法有效甄别业绩履约落地情况。房建市政项目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履约落地情况,土地整治设计类项目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故以任一笔发票复印件作为业绩项目履约落地证明材料。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款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种形式提交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首邑兴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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