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发布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的报告(呼财购〔2025〕26号)
2025-12-03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中标结果
关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发布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的报告(呼财购〔2025〕26号)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5-12-03 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要求,对呼和浩特市社会代理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评价工作,现申请将监督评价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见附件。

    附件: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年度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年度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要求,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对本市社会代理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以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为基础,共抽取了**家代理机构作为被监督评价对象,抽查采购项目**个。
    二、监督评价内容
    ****年度单位内部管理建设情况、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政府采购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监督评价方式
    采取自查、考核组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
    四、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代理机构责任问题共归为*大类,具体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制存在的问题:采购文件编制前后矛盾、采购文件内容不完整、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等。
    (二)审查录音录像资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代理机构未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未按规定组织评审、录音录像资料未存档或不完整等。
    (三)发布信息不规范:未详细公告项目终止原因。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向相关代理机构下发处理决定并督促限期整改。
    五、监督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家参评代理机构得分***;**分的有*家,占比**.*%;**分***;得分く**分的有**家,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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