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乡镇成交公示】AHMY-2026007大别山湖泊群水源地保护绿色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成交公示
2026-04-24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霍山县】【乡镇成交公示】AHMY-2026007大别山湖泊群水源地保护绿色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成交公示
安徽/六安-2026-04-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别山湖泊群水源地保护绿色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徽商优山美地*号楼****室

成交金额:大写:玖万柒仟伍佰陆拾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大别山湖泊群水源地保护绿色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主要内容为:本项目为绿色公路建设工程,路线起点位于长岭村,与现状****平面交叉,由西向东跨越佛子岭水库至高岭村,沿水库对岸山脚布设,终点接高岭村部,全长约*公里,新建跨水库大桥*座(全长约***米)。项目地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域,环境敏感程度高,需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及专家技术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修改完善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号楼商***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话:************

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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