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2026-04-24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檀圩镇第二小学新建项目*教学综合楼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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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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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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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诚信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诚信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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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评标委员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到内容做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地 址:广西灵山县檀圩镇灵钦路**号
联系人姓名:陈绍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号
项目联系人:赖梅婷
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更正公告(一).***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灵山县檀圩镇第二小学新建项目*教学综合楼.****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