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儿童医院3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2026-04-24
安徽 变更澄清
安徽省儿童医院3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2026-04-24 00:00:00

安徽省儿童医院**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儿童医院**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二、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今(以完/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供应商具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业绩。注:*.须为已完/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应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完/竣工日期、合同内容等),否则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扫描件”。

因年度零星维修项目为框架合同,无法提供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我单位提供零星维修业绩合同是否认可?

回复:如无法提供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外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扫描件。

三、附件

采购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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