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2026-04-24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广东/广州-2026-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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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采购内容:采购一套针对某领域数据进行互联网全源采集与处理加工应用的服务及平台
采购数量:*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实现针对某领域数据的互联网全源采集、处理、展示及应用。
需满足的要求:广泛搜集汇聚某领域原始数据,并对所采集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后以直观形式输出展示,包括数据采集服务与信息应用服务两部分,涵盖原始数据库、治理后的业务数据、数据查询、智能预警与问答系统、目标画像以及报告等。
|
线下对接 | ***.** | ****年**月 |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军队保密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二)有关要求 *.参与商需与我方签订保密责任书,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次采购项目任何资料。 *.参与商在结束市场调研后,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资料。 (三)本次公告目的:通过公告发布,发现有实力、有资质的供应商,开展市场调研工作。 (四)公告期 本公告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向,请在公示时限内与联系人联系,并向我部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经办人手签保密协议以获取采购内容,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如有意向,随后提供参与采购意向书。 (五)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先生/邓小姐 电话:***********/***********;监督人:肖先生 电话:***********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日期:****年*月**日。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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