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24
广东/佛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佛山-2026-04-24 00:00:00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出让项目已经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皂幕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序号

标的物名称

位置

长度

(公里)

河道面积(亩)

瑕疵披露

*

标的物*: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坑美段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出让

标的物*: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大田桥至坑美段)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出让

标的物*: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坑美段河道

标的物*: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大田桥至坑美段)河道

标的物*:*.*公里

标的物*:*.**公里

标的物*:**.**亩

标的物*:***.**亩

无产权证,不对经营主体开发经营所需办理证照提供担保责任。

*.*上述标的物仅限于生态产品开发经营,可开发慢漂等水上运动项目,不得用于经营有严重污染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还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投入和运营,并向招标人支付出让收益(本经营合同项下出让收益,包括每个经营年度收取由固定收益和分成收益两部分相加而成)。

*.*经营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费用缴交:见合同约定。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加本次招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号裕彩楼*楼)。

(三)需提交的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经办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杨和镇政府通知公告

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招标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皂幕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楼****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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