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24 00:00:00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遴选数智健康小屋第三方机构市场调研公告
按照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分批次完成数智健康小屋试点建设任务”的要求,我院拟对健康小屋第三方机构服务情况及遴选工作进行前期市场调研。诚邀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数智健康小屋第三方机构项目
二、项目概况
****年*月**日,接福田区卫健局下发《福田区数智健康小屋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分批次完成数智健康小屋试点建设任务。目前已确定福田区福华路**号上武楼一层福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第一批试点选址。数智健康小屋是区卫健局投放在社区的便民健康服务点,包括社康机构提供的医疗健康服务及第三方机构提供的非医疗健康服务。第三方机构在指定空间提供个性化的非医疗健康服务,搭建健康产品展示平台,加大数智化健康产品宣传力度,促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需求
(一)在数智健康小屋开展健康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从事健康相关服务的资质,拥有相关专业的健康服务团队。
(二)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设备应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如属于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等规定。
(三)第三方机构开展收费服务须遵循微利惠民、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原则,严禁出现如下负面清单行为:
*、严禁开展医疗服务项目;
*、严禁将收费服务与公益服务捆绑销售,不得以享受公益服务为前提,强制或变相强制居民购买、接受收费服务;
*、严禁不明码标价、价格公示不清晰不透明,不得隐瞒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
*、严禁以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方式诱导居民消费,不得通过不正当营销手段开展经营活动。
*、严禁将居民健康数据信息用于商业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严禁以区卫生健康局、医疗健康集团、社康机构的名义进行第三方机构产品或服务的推广;杜绝要求社康机构人员进行第三方机构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严禁出现其他违法违规或损害居民利益的行为。
(四)第三方机构负责健康相关产品展示体验管理工作,展示体验的健康产业产品与技术须符合国家相关健康产业发展导向并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资质,有利于宣传和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五)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行业专业资质,无专业资质要求的应当经过岗前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佩戴工作牌,服务态度热情、耐心、专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未在签约医疗健康集团依法执业注册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从事任何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禁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六)第三方机构须安排专人负责设备日常巡检、维护和调试,确保数智健康小屋数智设备正常运行。负责场地安全生产管理、日常保洁和维护,保持场地安全、整洁、有序,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标准。
(七)第三方机构须购买场地责任险、设备财产险、工作人员意外险等商业保险,防范运营风险。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数智设备、用电安全等,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八)第三方机构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设备故障、数据异常、居民突发疾病、消费纠纷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医疗健康集团和社康机构报告。
(九)第三方机构在合同期满自动退出的,应在期满前**天完成场地、设备、数据、资料等交接工作,不得二次利用相关数据和信息。协商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第三方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健康集团应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出数智健康小屋运营,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 运营服务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的;
*. 违反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原则,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违背医疗健康集团的规章制度,或出现负面清单行为的;
*. 群众满意度测评低于**%,经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务纠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十一)第三方机构预付式收费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退出前应当提前**天在现场发布公告,确保居民消费权益得到保障。
(十二)在数智健康小屋发生的所有与第三方机构相关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经济纠纷、居民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数据泄露等,应由第三方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处理。
(十三)数智健康小屋运营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年;对服务质效良好、群众满意度高、无不良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签。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