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24 00:00:00
凤阳县*台新能源低地板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示
凤阳县*台新能源低地板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台新能源低地板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号
中标金额:叁佰零贰万柒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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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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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凤阳县*台新能源低地板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 品牌:宇通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为****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次日起*日(如公告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蔡庄**小区东门**号;联系人:王龙波 ;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股 ,地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凤阳城乡公交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长安街与涂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蔡庄**小区东门**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波
电 话:***********
九、附件
无



